您好,我是想咨询一下有关装修纠纷的一些问题:几年的5月份我和杭州某装饰公
司签订装修合同,前期在商谈装修方案的时候装饰公司派出的协商人员说可以送
我们一些装修小家具(例如:榻榻米,鞋柜),可是后期这些都不承认,我们也
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和语音资料,这个是不是就不能争取到了?
现阶段我们还没有开始装修,一切都没有开始,但是我发现我们所签署的装修合
同中有很多漏洞,各方面的价格都没有明细,我要求装修公司给以明细,他们都
是以各种借口迟迟不给,要不就是给一些乱七八糟的价格搪塞我们,根本说明不
了什么。
我这边想以合同不完善,收费不合理的条件申请终止合约,并要求装修公司退还
定金约3.1万元,但是装修公司那边只是说我们这边中式合同只能算违约,要违约
金,按照合同违约金应该是2w余元。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开始,就承担这么多的违约金,实在是不合理。因此想想法律界认识咨询,能否在违约的前提下,的为自己争取尽量多的利益。 |